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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业站长乱发证 200余立方林木遭砍伐

摘自《法制日报》
1998-09-30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日前,福建省林区龙岩市一乡镇林业站副站长林某,因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,致二百余立方米林木被毁,被检察机关立案。这是修订后的刑法实施后,龙岩市检察机关查办的首例涉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案件。

去年12月初,龙岩市长汀县濯田镇横田村第8、9、10村民小组为解决架设高压线资金短缺问题,联合写了一份申请砍伐尖高寨和叶山山场杂木种植香菇的报告,经横田村委签署意见后,由两名村民代表将报告送至当时主持林业站工作的副站长林某审批。林某带工作人员到实地查看后,于1997年12月6日违反规定擅自批办20立方米林木采伐许可证(乡、镇林业站仅限审批自用材的采伐许可证),此后又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未进行伐前拨交和伐中检查,导致种植香菇承包人吴某滥伐林木213.15立方米。近日,长汀县检察院以林涉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立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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